费用说明
自费点
| 名称 |
服务标准 |
停留时间 |
参考价格 |
| 韶山景区往返换乘环保车票 |
为保护韶山风景区生态环境,解决景区交通拥堵问题,韶山市政府启动了景区交通换乘系统。凡进入韶山景区参观的游客都须购买环保车票 20 元/人/往返(60 岁以上半票 10 元/人,60 岁以下全票 20 元/人),此为必须消费项目。购票后,旅游车凭购票凭证开特别通行证,可载客进入景区指定停靠点,部分景区无需换乘环保车。 |
30分钟 |
¥ 20.00 |
费用包含
1、交通 全程空调旅游车,车型根据实际人数安排,每人一个正座,位置以报名先来后到的方式安排,不便预留。行程中位置保持不变,如需调换请自行协商。
2、用餐 2早2正(酒店含早是打包早/围早,以实际安排的为准,早餐/正餐不用不退;正餐为10人桌八菜一汤,如人数不足10人酌量减少)。
3、住宿 2 晚(酒店/宾馆/客栈/民宿)双人间/大床房(具体房型以酒店实际安排为准);出现单男、单女或占床小孩:不参与拼住,或无人拼住的,酒店无加床或三人间,出发前单住补房差 150 元/人。
4、门票 行程内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;(不含景区小交通)
5、儿童标准 包含汽车座位费、正餐费、综合服务费;不含景区门票、景区交通、住宿床位、早餐费及其他私人消费,产生自理。(赠送项目儿童不参与)
6、导游 全程中文持证导游。(自由活动不提供导游服务)
7、保险 含旅行社责任险,不含旅游人身意外险,建议游客自行购买!
8、购物 纯玩团。备注:景区内摊点、站点休息区、餐厅附近超市等等场所消费不属于购物店!不作为购物店推广!
9、特别赠送 赠送项目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无法参与,无费用退!
费用不包含
1、旅游者个人消费及自由活动期间的自行消费。
2、行程景区内的另付费项目(如景区内小交通、索道/电梯/缆车/观光车、游船、园中园门票、自费娱乐项目等)。
3、单房差费用,以及酒店内其他个人消费。
4、往返大交通附加费用(如行李超重费、机票及火车票的升舱/改签/退票手续费等)。
5、自由活动时间不含工作人员、车辆服务。
6、因不可抗力(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、恶劣天气、交通管制、政府行为、公共突发事件等),或因航空公司、客运公司、酒店、景区等履行辅助人原因,造成航班/车次延误或取消、行程变更、滞留、取消、缩短或延长行程的,旅行社及履行辅助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。因此增加的食宿、交通、改签、返程等额外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;旅行社扣除已发生且无法退还的费用后,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。
其他说明
预订须知
收客标准 :
1、因服务能力有限,无法接待以下人群:传染性疾病患者、心脑血管疾病患者、精神类疾病患者、大中型手术恢复期人士、孕妇及行动不便者等,敬请谅解。
2、出于安全考虑,18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由至少一名成年旅游者陪同,陪同人需全程照看好随行的未成年人。
3、本线路仅限 76 周岁以下旅游者报名,76 周岁及以上长者需身体健康、有直系亲属陪同,并且需经旅行社同意后方可报名,陪同亲属须照看好随行的老人。
退改规则
1、本行程以 45 人为成团基准,我社将在出发时间前 18 小时通知旅游者是否成团,如不成团的,旅游者可选择:①延期出团,②改变线路出团,③解除合同。
2、若旅行社已按双方约定的成团时间通知旅游者已成团后,旅游者因个人原因提出取消行程的,旅行社有权扣除必要的、已产生且不可退回的费用(汽车座位费、门票或酒店预定费、保险费等)。
3、旅游者在报名时需付清旅游团款,且在订单成立后 24 小时内签署旅游合同,如旅游者未签署旅游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间付清旅游团款的,旅行社有权解除订单并取消其出游资格,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旅游者自行承担(包括但不限于旅行社已实际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)。
4、旅游者务必按约定时间抵达集合出发地点,若未按约定时间抵达集合出发地点的,将视为旅游者自动解除旅游合同,相关的损失费用按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条款执行。
5、每天的旅游行程结束后属于旅游者的自由活动时间。
6、旅游者在行程中不得擅自离团,因旅游者个人原因需离团的,应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,经同意并签署离团协议后方可离团。离团后视为自愿放弃剩余行程,未产生的相关费用退回旅游者。离团后旅游者的人身安全、财产安全等均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
7、失信被执行人、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员,报名时应如实告知自身的信用情况,如因隐瞒失信、限高身份而导致无法办理酒店入住等情形的,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
温馨提示
门票已按优惠折扣核算,持有老年证、军官证、学生证、导游证等证件均无法退还。
如游客在行程进行中,因其自身原因临时离团未产生的餐费、住宿费、视为自动放弃,费用均无法退还。
一定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(小孩请携带户口本)